係依「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」第86條規定辦理,請於每年1月10日、4月10日、7月10日及10月10日前提供「事業廢(污)水納入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申報表」予桃科污水廠OT廠商-嶺蓁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,俾利後續申報作業,相關表單請詳附檔。聯絡資訊如下:嶺蓁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電話:(03)473-6633傳真:(03)473-6773電子信箱:lingzhenwater@gmail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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